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网络数据库的复制和同步(6)
作者:武汉SEO闵涛  文章来源:敏韬网  点击数884  更新时间:2009/4/22 23:21:02  文章录入:mintao  责任编辑:mintao

  2.使对象可以复制

  如果在复本中建立了一个新对象,并且想把它从本地的改为可复制的,使得其它用户都可以使用它,则需要在设计原版中建立该对象,并且将其Replicab1e属性设置为“T”。在这种情况下,务必删除所有复本中的这个本地对象,否则会产生一个错误。

  对于TableDef和QueryDef对象,可以直接建立Replicab1e属性,并添加到对象的属性集合中,就像处理KeepLocal属性那样。而对于由宿主应用程序所定义的窗体、报表、宏和模块,则应建立Replicable属性,然后添加到表示该对象的Document对象的属性集合中。

  在下一次同步时,新的可复制对象将出现在集合的其它复本中。类似地,如果想把可复制对象改为本地对象,则应将其Replicab1e属性设置为“F”。和KeepLocal属性一样,如果正在设置Replicab1e属性的对象已经从其它对象继承了这个属性,则其它对象设置的值对这个对象不起作用,必须直接对每个对象设置Rep1icab1e属性。

  注意,如果把一个对象的Replicab1e属性从“T”改为“F”,该对象便从可复制状态变为本地的,在这种情况下, Microsoft Jet将只在设计原版中保留该对象,而从复本集的其它复本中删掉。在改变表的可复制状态时,应当格外小心。即使在设计原版中暂时把一个可复制表改变为本地表,然后再改回可复制的,但下次同步时仍然将会在每个复本中删除并重建该表。除非在进行设计变更之前同步所有的复本,否则将会丢失自上次同步以来输入到表中的所有数据。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