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方法 Navigator4 支援得仍十分 Buggy,请小心使用。
2. 在 HTML 档案的 ....... 标签间,加一段 CSS 的叙述文
这个方法适用于指定某个网页,除了展现外在的 CSS 档定义好的网页风格外,同时还要展现本身 HTML 档内加注的 CSS 。
如果内在加注的 CSS 叙述与外在连结的 CSS 叙述相冲突的话,网页的展现将以内在加注的 CSS 叙述为主。
它的写法是:
<HTML>
<HEAD>
<TITLE>
本页标题
</TITLE>
<STYLE TYPE="text/css">
<!--
BODY {font: 12pt}
H1 {font: 16pt}
P {font-weight: bold;
color: green}
-->
</STYLE>
</HEAD>
<BODY>
开始本页内容…
</BODY>
</HTML>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防止不支援 CSS 的浏览器误将
标签间的 CSS 风格叙述当成普通字串,而展现于网页上,您最好将 CSS 的叙述文字插入 标签之间。
3. 在 HTML 档的字里行间中,随时有需要,随时加一小段 CSS 的叙述指定
这个方法适用于指定网页内的某一小段文字的呈现风格。
导览器除了会展现出外在的 CSS 档与此 HTML 档 内定义的 CSS 风格(如果有的话),同时还会展现字里行间的 CSS 风格。
如果字里行间的 CSS 叙述与 内在定义的 CSS 或外在连结的 CSS 叙述相冲突的话,导览器的展现将以字里行间的 CSS 叙述为主。
它的写法是:
它的写法是: <HTML>
<HEAD>
<TITLE>
本页标题
</TITLE>
</HEAD>
<BODY>
<P STYLE="color: red">
开始本页内容…
</P>
</BODY>
</HTML>
上述的 3 种 CSS,可以同时并用,也可以择您所好,单一或成双地使用。如果各 CSS 间的叙述相冲突,则内在定义的 CSS 会盖过外在连结的 CSS ,字里行间的 CSS 会盖过 内在定义的 CSS 。
这样一层一层地推展、补充下来,使得「阶层性格调控制」清楚又有效率地帮助网页设计者,一方面中央统筹整个网站的网页风貌,另一方面又可以随著各个网页、各个文字段落的特别需要,而分别调配不同的格调。十分有条不紊,十分方便管理,所以称之为「阶层性」的格调控制。
CSS 语言的基本语法
CSS 的语言与网页排版语言 HTML,在内容上有一点点类似重覆,但是语法却大不相同。它的基本语法是: H1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er;
color: red}
上例中,H1表示您想要界定的标签元件为 H1,font-size、font-weight、color 这些扩充属性则表示您想指定 H1 应该长成什么模样。在上例中,我界定我的 H1 应该展现出字体大小 16 点,特粗黑体,红色的模样。
简化之
因此,顺著这个基本写法,我们可以继续定义其他的标签元件: H1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er;
color: red}
H2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er;
color: red}
H3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er;
color: red}
上例中,H1、H2、H3 界定的标签元件均长得一模一样,因此我们可以将它们简化写成: H1, H2, H3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er;
color: red}
而如果您想要让您的 H1, H2, H3 各自拥有各自不同的风格,那么您必须一笔一笔地条列说明清楚: H1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er;
font-family: Times, serif;
color: red}
H2 {font-size: 14pt;
font-weight: bold;
font-family: Georgia, serif;
color: green}
H3 {font-size: 12pt;
font-weight: bold;
font-family: "New York", serif;
color: gray}
另一种简化方法
虽然在上例中, H1, H2, H3 各自拥有各自不同的风格,使得您必须一笔一笔说明清楚。但是您会注意到,我们在指定 H1, H2, H3 各自不同的风格时,其实大都是在指定 H1, H2, H3 的字体表现(字体大小、字体粗细、字体的形体)。因此,我们可以将所有以 font字眼开始的叙述,整合在一个 font 大项里: H1 {font: 16pt bolder Times, serif;
color: red}
H2 {font: 14pt bold Georgia, serif;
color: green}
H3 {font: 12pt bold "New York", serif;
color: gray}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上例中,H3 的字体使用 "New York" 字体, "New York" 是两个字,所以必须将它 "括号" 起来。而 H1, H2, H3 的颜色规定,并不能一道并入 font 大项中,而必须另外标清楚。
顺便一提的是,CSS 与 HTML 一样,都有「注解」的符号。HTML 使用 做「注解」;而 CSS 使用 /* 这里是注解 */。
CSS 中 Font 的扩充属性
前言:
1. CSS-Cascading Style Sheet 只能展现于有支援 Style Sheet 的浏览器内,例如:网景的 Navigator4 与微软的 IE3, IE4。版本不够新的浏览器显现不出 Style sheet 规定的风格。
2. 本系列文章只说明介绍 Navigator4 与 IE3、IE4 浏览器 共同支援的 CSS1 扩充属性。至于 W3C 详细规定的完整 CSS1 文件,或者 网景 、 微软各自支援的 CSS 扩充属性,请到其网站的 Style Sheet 部门观看。
3. CSS 的写法使用大写或小写均可。
{font-family: Times}
此属性用来指定字体的形体。画底线的部分可以用各式各样的字体来替换之。您可以同时指定好多种字体,以防 user 端没有第一种字体时,可以继续依照您的指示,选用第二、第三种字体。
参考范例:
P {font-family: Times,"New York"}
LI {font-family: "中黑体"}
BLOCKQUOTE {font-family: monospace}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上例中,字体 "New York" 、 "中黑体" 因为是两个字(以上),所以必须将它们 "括号" 起来。此外,第三例中的 monospace 是用来指定写程序码时使用的等距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