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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不应视自己为就业歧视受害者
作者:武汉SEO闵涛  文章来源:敏韬网  点击数1430  更新时间:2010/3/11 18:51:15  文章录入:mintao  责任编辑:mintao
大学生应该正面看待企业的用人需求,掌握更多企业需要的技能来解决就业困难的问题。

 

记者随机采访了40位毕业生,六成学生认为自己受过“就业歧视”

聚焦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成了职场的热门话题,媒体经常在大学生招聘会上撞见个别公司会开出一些很雷人的歧视性要求。

是什么促使大学生成为“就业歧视”的最大苦主呢?有大学辅导员表示,在激烈的求职竞争中,有部分同学将“就业难”与“就业歧视”混为一谈,将“就业难”的不满宣泄到“就业歧视”上。本报特约两位劳动和人力资源专家从两个侧面点评了他们关于“就业歧视”的看法。

文:记者吴润洲图:记者邓仲谋

记者就“就业歧视”这一问题,走访了若干高校随机采访了40位毕业生,有六成学生认为自己曾经受到过“就业歧视”,而其中有超过85%的女生认为自己受到过“就业歧视”。不过,认为自己严重受到“就业歧视”的学生并不太多,仅占14%。

在问及学生就业受歧视的原因,答案非常丰富,包括“身高”、“性别”、“近视”、“传染病”等。一位同学就说,“我和我同学能力相差不大,就因我长得丑,同学就手握大把offer,而我到现在一个offer也没有。”

此外,大多数毕业生强烈认为自己受到过“专业歧视”。有不少学生认为公务员考试中对于专业的限制有很多不太合理的地方。

某大学辅导员向记者表示,其实企业的就业歧视行为并不严重。但部分学生对“就业歧视”的理解有偏差,将“就业难”与“就业歧视”混为一谈,将抱怨“就业歧视”作为自己面对“就业难”宣泄口。有专家表示,“反就业歧视”并不能解决就业的所有问题,解决“就业歧视”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切实推进“就业促进”。

反对“就业歧视”不能过度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贤日表示,在市场化的过程中,过分鼓励自由契约,将导致求职者和雇主之间的力量失衡。雇主的用人要求未必合理,但对于雇主的“就业歧视”不加理会,“双向选择”最终会变为企业的单方面选择。反对雇主的“就业歧视”还需要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全社会的关注。

他认为“企业合理区别对待”与“就业歧视”之间的界限很不明显,因此反对就业歧视不能过度。他鼓励立法反对“直接歧视”,这些歧视是明确在法律中列举的歧视,主要是对育龄妇女、残疾人和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对于更深层次的歧视,或者是“间接歧视”目前还不宜多做干预。

而中国劳动在线首席顾问丁乐文则认为现在大学生对于雇主的认知过于灰暗了一些,未能换位思考,而将自己所不能理解的一些要求都统统算作“就业歧视”。她认为政府和社会不应该过度干预企业的用人要求。

三类就业歧视最常犯

病毒携带歧视

在过去,乙肝一直是用人单位必考察的一个项目。2008年通过的《就业促进法》明确禁止对乙肝等病毒携带者的歧视,而且近期不少企业已经不再将“乙肝”纳入升学要求或是应聘要求,实践上有了很大进步。

残疾人歧视

虽然国家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有一定的税费返还,但还是不足以鼓励雇主安置残疾人就业。总体来说,残疾人的待遇并没有明显改善。

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多是发生在育龄产妇身上,雇主担心产妇的产假会导致业务的中断以及额外的开支。周贤日认为国家虽然推出了生育保险,但执行力度还不够大,各地实行的标准,水平相差很大。他认为如果全国各地能对生育保险定制一个统一的标准,会有利于打消雇主的成本考虑,鼓励更多的育龄产妇就业。

专家视点 毕业生不应视自己为“就业歧视”受害者

最近有一个错误的信息:在人才市场上,一些不涉及就业歧视的用工情况也被冠以“就业歧视”的帽子,混淆了“就业困难”与“就业歧视”。有不少毕业生在揾工不顺后,就觉得自己受到了“就业歧视”。尤其是女生在岗位不多的情况下,会产生“就业歧视”的感受。

我认为,毕业生产生的部分“就业歧视”的感受是不真实的,只是求职者单方面的感受。对于企业来说,其招聘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利润最大化,而不是设立不合理的标准去刁难求职者。如果求职者能够“换位思考”,了解这些规定或要求的背景,很多现在认为是“就业歧视”的项目,其实是具有一定存在合理性的。

其次,企业的招聘要求还是很实际的。我也曾经有过招聘应届生的经历。很多学生在学习期间不注重学习成绩。我问过学生“你想过如何毕业吗”?很多学生说“60分拿毕业证” 。“能找到工作吗?”一副茫然的表情。学生对企业的需求是不了解的,误解了企业的用人需求,还认为自己受到了委屈。

企业和学校对于人才的评价确有不同。像同样是考试,学校的考试不让学生使用快译通、计算器,用了就是作弊。而企业招聘,HR一般看到这样的学生还心存赞许。HR通常认为会学习、会借外力的学生才是需要的人才。

有学生在就业辅导会上问我“如何提防就业合同陷阱”。我总是和他们说,你们更应该关心的是有了一份工作如何做好它。其实,大多数企业和老板还是谋求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因此,学生应该正面看待企业的用人需求,应将“就业歧视”的关注对象转向社会弱势群体,要掌握更多企业需要的技能来解决就业困难的问题。

丁乐文 (中国劳动在线首席顾问)

专家视点

反歧视是让 每个人免于弱势地位

若干年前,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在上学、求职中受到种种不公平的对待。经过几年的努力,在2008年我国通过了《就业促进法》明确禁止对乙肝等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实现了从立法上的突破,但要实现人们普遍地尊重个体平等和履行平等、正义理念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有一天,我与一位残疾的本科生聊天,她是一位先天性肌肉萎缩重症患者,而她父亲是一著名医院的中医生,但也无法治好女儿的疾病。我谈到了我负责举办的广州地区反歧视公益宣传活动,并邀请她参加,她问公益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我在想,我们的公益宣传活动,目的是要培育社会形成共同的平等信念,需要促进保障平等、正义的系列制度颁行,发挥协同的作用,要形成通过平等、正义的规则让每个良好公民在社会中尽其所能,不因残疾、病变而受到歧视,这是我们反歧视公益活动倡行者的理想。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残疾人或病毒受害者。因此,我们需要构建完善的广泛覆盖、基本保障的社会保险体系,使得每一个公民均有机会获得社会保障权。

使妇女在生育时期的风险由全社会分担、消弭性别差异导致的不公平,使劳动者遭遇的工伤、职业病风险获得及时的救助,使残疾人的就业通过合理的就业比例安排和费用分担机制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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