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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丽生在全国水利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2003年)的讲话
作者:武汉SEO闵涛  文章来源:敏韬网  点击数2840  更新时间:2007/11/11 3:45:04  文章录入:mintao  责任编辑:mintao
用网站资源,及时发布水利技术监督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推进标准制修订项目网上申报及跟踪管理工作,全面实现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四个阶段网上征求意见,建立完善的水利技术监督信息数据库,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提供查询检索功能,提高工作效率,为广大水利工作者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六)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形式,向全社会、全行业宣传和普及水利技术监督知识,加大对《标准化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围绕我部中心工作,结合亮点工程,大力开展水利技术标准的宣贯活动,加大对水利基层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的标准化和认证认可等知识培训,在水利行业逐步形成“讲标准、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借助典型事例宣传水利技术监督工作对水利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提高全行业对水利技术监督工作的认识。

  (七)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采用国际标准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政策。按照全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会议精神,水利产品标准也要加大采用国际标准的力度;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由于受地理、环境、气候等自然条件影响较大,要按照积极采用、认真研究、区别对待的原则,推进国际标准的转化。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编制任务,努力将我国先进的水利技术水平反映到国际标准中去,扩大我国水利工程技术和产品在国际上的影响。要加大支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有关技术委员会活动的力度,大力培养能够在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发挥实质性影响的高层次国际标准化专业人才;努力创造条件,担任国际标准的主编,或承办有关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真正实现我国水利标准化工作全面登上国际舞台的目标。

  (八)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水利技术监督工作奖励制度,把水利技术监督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和支持,吸引社会各方的投资。对在开展水利技术监督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要认真研究把承担水利技术监督工作与对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进行考核、颁发相应资质证书进行挂钩的具体实施方案。对于不执行水利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技术条款,或在国家产品质量抽查中被认定为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导致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损失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的力度。

  (九)统筹协调,分工合作,齐心协力开创水利技术监督工作新局面

  水利技术监督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影响面宽、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根据部三定方案的规定,部国科司作为水利技术监督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能机构,要根据《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水利认证认可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的要求,按照“统管而不包揽、协调而不干扰”的原则,统筹协调好水利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按照“统一计划、统一审批、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要求,统一管理水利标准的编制工作。部各有关司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技术监督工作。

  各流域机构、直属单位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承担水利技术标准的编制任务,积极参加标准的宣贯活动,强化对强制执行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主动配合开展水利认证认可、水利产品的监督抽查等工作。要积极培育发展水利标准化、认证、检测等技术机构。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统计研究分析和开发利用有关信息资源,强化社会服务功能。

  水利行业企事业单位要把加强水利技术监督工作作为加速技术进步、提高管理质量和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使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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